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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李林 丨 时间:2023-03-08 丨 责编:郭素萍

        李林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人民法院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五年来,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8.4万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7.4万件,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服务“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方面多措并举、真抓实干,为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元解纷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回应了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现实需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诉讼作为纠纷解决最后防线,加快构建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成为新时代政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21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近年来,各地法院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和典型案例功能,前移争议预防关口。各地法院纷纷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发布对于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起到了重要作用。广东高院连续13年发布《广东省行政诉讼情况报告》,分析全省行政管理领域的司法审查新方向,通报行政诉讼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行政管理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工作建议,白皮书已成为全省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参考。

        加强府院联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推动行政诉讼“告官见官”成为常态。吉林、山西、安徽等地法院多措并举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黑龙江连续三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河北高院加强与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对行政机关工作中有关专业问题的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安排业务骨干配合行政机关做好执法培训工作,助力行政管理和执法水平提升。

        搭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平台,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各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职能和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职能,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各地纷纷搭建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平台。山东法院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浙江法院实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省内全覆盖。湖南推进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平台建设。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当地相关部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先后成立行政争议协调中心或诉源治理工作站,为行政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在诉前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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