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婚假短则3天、长则30天,网友表示“短了不够休”“长了不敢休”——

婚假怎样调整才能让职场人愉快结婚?

本报记者 高子立

“看到在其他省工作的小伙伴有30天婚假真是羡慕。”山东省淄博市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员工张倩告诉记者,自己的婚假只有3天,“时间勉强够办婚礼仪式,蜜月什么的都没法享受。”

近日,江苏南京、天津、安徽、江西等地明确延长婚假,其中南京、天津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分别可以享受婚假15天和10天,安徽、江西则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婚假10天和15天,引起不少网友的羡慕。

结婚是人生大事,三孩背景下,国家和地方也在不断出台鼓励婚育的政策。但目前,记者了解到,各地婚假规定不一,短则3天,很多人反映“根本不够”;长则30天,也有人表示“不敢休”或“不能休”。那么,婚假怎样调整,才能让年轻人真正享受到假期“福利”,愉快结婚?

3天婚假捉襟见肘

“对接婚庆公司、车队、酒店,招待来往的亲戚朋友……”张倩对记者说,3天时间太紧张了,即便有亲友帮衬,仍感觉分身乏术。

张倩回忆道,他们第1天早上6点就开始忙活,除了要对接婚礼仪式、服装造型的细节等,还要布置婚房、安排车辆接亲,招待亲友,忙到半夜。婚礼当天凌晨3点就起床准备,6点准时“过门”,婚礼仪式结束后还要张罗着送宾客、答谢亲友。第3天与摄像团队沟通婚礼视频细节,给酒店、婚庆公司、车队结账……婚礼就在这样紧锣密鼓的安排中完成。

“3天时间办一场酒席都显得捉襟见肘,更别提出去旅游度蜜月了。”张倩无奈地说。

3天的婚假规定从何而来?

北京拙朴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谢燕平介绍说,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此后,国家法定婚假为3天。

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来,多地对婚假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部分省份有所延长,但也有一些省份由于取消了“晚婚假”导致婚假总天数大幅缩减。目前,山东、四川、广东、浙江、广西、湖南等地的婚假仍为3天。

“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谁都不想留下遗憾,3天婚假实在太短了。”一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这样发帖,引发不少网友跟帖,“路上就要两天”“实在不够就拼假吧”“还是不要结婚了”……

相比之下,北京市海淀区一机关单位职工聂明远的结婚之旅就要顺利得多。“北京的婚假规定是10天,加上周末我们一共休了14天。”聂明远说,除去筹办婚礼的时间,余下的假期他们安排了蜜月旅行,还有时间陪陪家人,比较充足。

有婚假,有些人却不敢休

从各地已公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看,甘肃、山西两省婚假时间最长,为30天;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地则规定,若主动参加婚检,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时长,例如,黑龙江规定为15天婚假附加10天婚前医学检查假,河南则为21天婚假附加7天婚前医学检查假。

“30天的婚假,想都不敢想。”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年轻人较多的行业,很多劳动者都望“假”兴叹。

北京一家互联网企业职工孙磊告诉记者,准备结婚时他还特地查了北京市婚假标准和公司规定,得知有10天婚假很高兴。但有同事说,公司休婚假是要排队的,而且“很少有人真正休满”。

思来想去,孙磊向公司请了5天婚假,“加上周末,7天刚好够用,也不会耽误太多工作。”虽然心里有落差,但一想到自己的事业才刚起步,还要在公司发展,还是坦然接受了,“结婚后肩上的担子就重了。”孙磊感叹道。

像孙磊这样有假不敢休的情况并非个例,记者从多个社交平台上查询发现,不少网友都表示“为了多请两天假影响前程得不偿失”。

此外,记者还发现,各地制定的婚假政策尚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我们公司就给7天婚假。”就职于河南郑州某外包服务公司的冯毅在得知河南有28天婚假时,很是诧异,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婚假规定,但身边朋友有的只休了3天,有的休了15天。“还是得看公司规定吧。”冯毅笑着说。

“从我们工作中遇到的案件及咨询情况看,很多民营企业的婚假执行并不好,不给假或只给3天假的企业很多,还有给假不给薪的情况。”谢燕平说,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要求监督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制度设计要做好平衡

短了不够休,长了不敢休或不能休,婚假如何调整才能让年轻人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介绍说,婚假的设置一般要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结构、婚育状况、福利假体系、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目前来说,婚假很难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可以设置一些评价机制来判断制度设计是否合理。”王天玉举例说,可以通过婚姻登记、生育率等指标的变化来评判制度的实施效果。

“婚假制度应系统设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肖竹表示,科学的婚假规则应包括假期享受的前提、程序、待遇支付方式、劳动者未依法享受时用人单位的责任等。她认为,当前各地的立法虽然延长了婚假,但规定由企业支付假期工资,这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抵触执行,劳动者有假不敢休。“在休假天数、是否带薪等问题上,要平衡好劳动者休假需要与企业负担之间的关系。”肖竹说。

王天玉认为,应该把假期所带来的部分用工成本从劳动关系中剥离出来,转变成社会公共成本,政府可以在税费等方面给予企业一定政策支持,分担部分假期成本。同时,企业也应看到,本地福利假水平高会提高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有助于提升城市整体的人力资本水平,所以应落实好婚假制度。

除了调整婚假的法律法规,肖竹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工会还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更多的婚假天数和更好的婚假待遇。

“劳动监察部门应定期抽查用人单位执行婚假规定的情况,保证制度有效实施,同时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改善。”谢燕平说。(工人日报)